现将《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展开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公司孵化器确定作业的告诉》(国科火字〔2021〕161号)(以下简称“告诉”)转发你们。为做好上海市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公司孵化器的初审并引荐作业,现提出要求如下:
二、各申报国家级科技公司孵化器的单位须于11月15日前,完结网上资料填写和上传。
三、市科委将依照《科技公司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和《告诉》有关要求,安排评定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引荐名单报送至科技部火炬中心。
1. 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展开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公司孵化器确定作业的告诉.pdf
关于转发《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展开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公司孵化器确定作业的告诉》的告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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