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开云登录入口门户网站!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2021年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科技公司孵化器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3-12-05 22:31:49 作者: kaiyun官方登录入口 来源:kaiyun官方网站下载APP下载

  

  众创空间、科技公司孵化器是打造“双创”升级版,加快培育经济新动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的关键。为引导和推动众创空间、科技公司孵化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不断的提高孵化服务能力和水平,2021年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科技公司孵化器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2. 运营管理机构需在江苏省内注册,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实际开展运营满1年以上;

  3. 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创业团队和企业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等。与建设主体之间具有良性互动机制,服务于建设主体转型升级和新业务开发、科技成果转化;

  4. 拥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或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备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提供的办公场地或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3年以上有效租期;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创业者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等配套服务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5. 年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10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不低于8家);

  6. 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5家(专业化众创空间不低于3家),或每年有不低于3家获得融资(专业化众创空间不低于2家);

  8. 具备职业孵化服务队伍,至少3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3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9. 应具备为入驻创业团队和公司可以提供融资服务的功能,设立或签约合作设立面向创业团队和企业的创业种子资金或投资基金,额度不低于200万元,实际投资项目1个以上;

  10. 能够向创业者提供技术创新、信息咨询、科技中介、金融对接、成果转化等服务。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5场次。

  1. 以服务科技型创新创业为宗旨,以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为重点,能够紧密对接实体经济,聚焦某一细分产业领域,且该领域内入驻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数占众创空间内所有入驻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总数的50%以上;

  2. 具备完善的专业化研究开发和产业化条件,可提供低成本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具有专业化的研发设计、检验测试、模型加工、中试生产等研发、生产设备设施和厂房,并提供合乎行业特征专业领域的技术、信息、资本、供应链、市场对接等个性化、定制化服务;

  3. 具有开放式的互联网线上平台,集成或整合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的创新资源、产业资源以及外部的创新创业等线下资源,实现共享和有效利用。

  1. 众创空间主要服务于大众创新创业者,其中最重要的包含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征的创业团队、初创公司或从事软件开发、硬件开发、创意设计的创客群体及其他群体;

  4. 所在地主管部门推荐函、推荐表,省级众创空间申报材料审核表(备注:无需装订成册)。

  1. 孵化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趋势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机构在江苏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且报送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2. 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2/3以上;

  3. 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1个的资金使用案例;

  4. 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60%以上,每15家在孵企业至少拥有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

  5. 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3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占比不低于20%;

  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且提供细分产业的精准孵化服务,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可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测试、小试中试等专业方面技术服务的可按专业孵化器进行认定管理。专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应不少于15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8家以上。

  1. 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并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的相关规定;

  2. 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3. 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4. 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推荐函、推荐表、省级孵化器科技公司申报材料审核表(备注:无需装订成册)

上一篇:硬科技创业去哪儿?北京23个标杆孵化器一文打尽!

下一篇: 关于展开2022年度市级科技公司孵化器确定的告诉

首页

© 2009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开云登录入口  版权所有  

0551-65326529

  
0551-65326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