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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实施!科技部出台最新《科技公司孵化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03 06:21:43 作者: kaiyun官方登录入口 来源:kaiyun官方网站下载APP下载

  

  ● 完善科技公司孵化器的定义。明确了新时期孵化器的内涵、功能、定位、范围和发展宗旨。将众创空间等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纳入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

  ● 引导孵化器提升能力。加强对服务水平、孵化绩效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要求,弱化对孵化器空间场地的要求。通过“绝对数+比例数”的方式,科学引导孵化器提升单位面积内的孵化强度。

  ● 提升在孵企业的科技含量。明确在孵企业应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和服务能力的要求。提高了在孵企业中拥有知识产权企业的比例。加强对孵化器投融资能力的要求,提高孵化资金额度。

  ● 减少毕业公司数、增加毕业企业条件。引导专业孵化器发展。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 落实“放管服”有关要求。调整申报程序,构建层级明确的责任体系。新增了对国家级孵化器运营主体等重大事项变更的工作规范。

  ● 增加社会监督环节。通过地方和国家两次公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保证国家级孵化器评定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新增惩罚制度,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 增加促进与发展章节。引导孵化器向专业化、生态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

  科技公司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等,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基地、大众创新创业的支撑平台。

  ● 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为建设现代 化经济体系提供支持

  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 的人员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

  创业导师:接受科技部门、行业协会或孵化器的 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

  毕业企业: 指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者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或者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或者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长期资金市场挂牌、上市。

  发展方向:主要是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艰苦边远地区(孵化场地面积、在孵和毕业公司数、孵化资金规模、知识产权比例)条件要求适量降低20%。

  (国人部发〔2006〕61号 《 关于艰苦边远地区 范围和类别的规定》)(共984个县、市、区)

  ● 评审方式由原来科技部火炬中心集中评审的方式改为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国务院科技行政主任部门进行审核确定。

  (部务会:将孵化器认定权限下放到省级层面后,要加强对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的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严把质量关。)

  ● 动态管理。对连续2次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国家级科技公司孵化器资格。

  ● 新增重大事项变更管理规定。(发生名称变更或运营主体、面积范围、场地位置等认定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的,需在三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科技厅(委、局)报告。

  经省级审核并实地核查后,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向科技部提出变更建议;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向科技部提出取消资格建议。)

  ● 加大处罚力度。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国家级评审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有违公平公正等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 国科发高〔2010〕680号《科技公司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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